根据《河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豫水管〔2023〕15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水办管〔2024〕5号)规定,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评定。拟认定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项城市、淮阳区、川汇区和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辖沙河、颍河和沙颍河左右岸堤防为省三级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20日
联 系 人:赵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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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