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水利部、司法部《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司法厅于2024年11月22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水行政执法是水利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涉水监管的重要手段,对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粮食安全,保护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关系重大。河南是我国唯一地跨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的省份,区域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1030条,全省已建成水库2511座,河道堤防总长2.02万公里,水闸5887座,蓄滞洪区14处(含北金堤),大中型灌区299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2.1万处,境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长度731公里,占总干渠全长1432公里的51%。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作为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主体,监管任务繁重,责任重大。
近年来,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面对新阶段河南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意见》结合河南省实际,积极回应水行政执法改革的焦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改革朝着有利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方向发展,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坚实水安全保障。
二、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68号)
3.水利部 司法部《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水政法〔2024〕34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重点工作,提出10项具体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压实水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河南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新阶段河南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一是压实水行政执法责任,二是规范委托执法行为,三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四是动态调整下放执法事项,五是统筹做好水行政执法衔接,六是规范编制执法事项清单,七是完善水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八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九是健全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十是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考核。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施意见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增强水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