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上午,我市召开意识形态“风险提醒人”座谈会。会议集中学习《周口市意识形态“风险提醒人”制度》,项城市、郸城县、西华县县(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同志及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旅局意识形态“风险提醒人”在会上围绕本地本单位如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风险提醒人制度、如何选拔风险提醒人、如何明确风险提醒人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提醒并化解处置风险的成功经验等进行交流发言。
就如何更好落实意识形态“风险提醒人”制度,充分发挥意识形态“风险提醒人”作用,不断探索更有针对性更有操作性的落实举措,会议要求,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完善制度。在结合本地本单位组织架构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加以细化完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并将好的做法提炼补充到制度中,加以推广应用。要抓住“素质”关键,灵活选拔方式。意识形态“风险提醒人”在满足各项素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党委(党组)直接研究决定,也可以通过自我推荐、民主推荐、竞选等方式进行选拔,以此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意识形态“风险提醒人”的确定或调整,需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市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
要明确职责任务,规范工作流程。要围绕“提醒”这个重点明确“风险提醒人”的职责任务,通过对工作流程的规范,使其既能够全程参与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各个环节,又不越俎代庖全权负责整个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把握好考核标尺,抓出工作实效。各地各单位在意识形态“风险提醒人”制度的落实中,要加强对“风险提醒人”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通过专项督查、述职评议、定期报告等方式对风险提醒的及时性、有效率和监督办结率等进行有效评价,以考核确保制度落实的质效。(记者 李瑞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