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站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办水电【2023】118号)及省水利厅部署要求,结合沈丘县上报的槐店水电站清理整改验收情况,市水利局组成复核工作组,于2025年11月21日对沈丘县槐店水电站清理整改验收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沈丘县上报的水电站清理整改验收情况属实,原水电站配备的发电设备已经全部拆除,拆除后的土地、厂房等附属物移交由沈丘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管理。
现对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4日-11月30日,请社会各界对槐店水电站清理退出、整改销号情况予以监督。
监督联系电话:0394-8201517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