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2021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特此通知。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