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办事指南
一、服务对象
申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属于市水利局审批权限范围。
2.项目申请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 |
备注 |
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书 |
原件1份 |
可容缺后补 |
2 |
建设水利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
复印件1份 |
|
3 |
拟报请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建设方案(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等) |
原件1份 |
|
4 |
防洪评价报告 |
原件3份 |
|
5 |
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协议 |
原件1份 |
可实行告知承诺 |
6 |
告知承诺书 |
原件1份 |
四、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间不包括举行听证、技术评审、现场勘查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所需要的时间。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北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42号综合受理窗口。
2.线上办理:(1)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
cn/)→周口市→市水利局→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2)河南政务服务网→特色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周口市→施工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七、业务咨询电话
0394-826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