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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拟订水利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负责部门财务、国有资产、会计事务监管等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指导全市水利资金监管、价格收费工作;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