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全市相关水利规划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及重大设计变更审批;组织申报全市水利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基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法人验收质量结论校定核备及水利工程质量等级核定;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管理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