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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及河口、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闸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