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办事指南
一、服务对象
申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生产建设单位;
2.所申请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权限属于市水利局管理权限范围;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份数 |
备注 |
1 |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 |
原件1份 |
可容缺后补 |
2 |
向社会公开方式 |
原件1份 |
|
3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
原件3份 |
|
4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原件3份 |
实行承诺制管理的项目,无需提供 |
5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
原件3份 |
四、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六、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东厅20-24号综合受理窗口。
2.线上办理: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周口市→市水利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七、业务咨询电话
0394-826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