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节约用水事务中心宣传《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行动
来源: 周口市节约用水事务中心 时间: 2021-03-23 12:00:26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3月22日上午,按照市水利局统一部署,周口市节约用水事务中心在七一路上举行了3月22日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3月22日-3月28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周口市节约用水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活动现场积极宣传《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手册。

《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10月23日在周口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中规范与倡导行政执法部门文明执法行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文明服务行为,我市公民在公共场合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参与文明社区(乡村)建设、文明旅游、文明饲养宠物、文明上网、文明用餐、尊崇英雄烈士、杰出和模范人物,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依法经营,学校加强文明校园建设等多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公民和有关单位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条例》中也明确了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保障和促进方式,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也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对违反本《条例》的各项行为进行了法律规范和约束。

活动结束后,节水事务中心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学习和宣传《周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全面提升文明精神素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从自身做起,在日常生活点滴中,规范自身行为举止,努力在文明社会、文明行为活动中走在前头、做表率。

image.pngimage.png


责任编辑:周口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