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水利局关于对周口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021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周口市水利局 时间: 2025-06-16 14:59:3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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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代表团:

  目前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0212号建议《关于加强河道巡查,严禁向河道排放污废水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一直以来积极配合市环保部门做好严禁向河道排放污废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履行职责,一是履行水利行业监管职责。指导县市区水利局认真落实河道管理职责,细化监管责任,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及时报告巡查情况,在主汛期、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段、敏感水域,加大巡查密度和频次,对向河道内排放污水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理。二、持续强化河长巡河管护。依托河长制,压实河长巡河护河责任,确保向河道排放污水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和迅速处置。同时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设置毛沟渠村级渠长和相应乡、县河长,进一步压实村级责任。三、加大对沿河群众的宣传引导。向河道周边村庄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了解向河道排放污水的危害,营造打击向河道排放污水浓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向河道排放污水的积极性、主动性。

  下一步,督促指导市县两级河长办工作人员沿河持续开展巡查,对重点河段加大巡查频次,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征集向河道排放污水线索。同时加强部门联动,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分解落实各项工作,开展水利、公安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交等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严打向河道排放污水工作,切实维护河势稳定,保障河道生态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周口市水利局管理员